導讀:根據《浙江省經濟和信息化廳關于組織2023年度浙江省隱形冠軍企業申報遴選工作的通知》要求,經研究,決定組織開展我市申報遴選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甬經信箋〔2023〕1355號
各區(縣、市)經信局,各管委會經信部門:
根據《浙江省經濟和信息化廳關于組織2023年度浙江省隱形冠軍企業申報遴選工作的通知》要求,經研究,決定組織開展我市申報遴選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要求
申報企業所屬行業應為國家和省重點鼓勵發展的產業,屬于《中國制造2025浙江行動綱要》明確的11類重點發展產業(見附件1)或浙江省“415X”先進制造業集群重點發展領域。應同時符合下列基本條件:
(一)在寧波市轄區內工商注冊登記、連續經營10年以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
(二)企業上一年度營業收入在5000萬元至20億元之間。
(三)企業近2年營業收入持續增長,凈利潤平均增長率達到10%以上;企業資產負債率不高于70%,且銀行資信等級A級以上(或人行征信報告無不良記錄)。
(四)截至上年末,企業從事特定細分行業、細分領域時間達到10年及以上;主導產品不超過3個,其主營業務收入占營業收入70%以上;主導產品的細分市場占有率位于全球前10位或全國前3位。
(五)近2年企業研發投入占營業收入的比重每年均不低于4%。企業具有與主導產品相關的有效發明專利(含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3項或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軟件著作權5項及以上(其中制造業企業有效發明專利至少1項以上)。
(六)自建或與高等院校、科研機構聯合建立研發機構;企業在研發、生產、供應等環節至少有1項核心業務采用信息系統支撐。
(七)主導或參與制定相關業務領域國際標準、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至少1項以上。企業擁有自主品牌,取得國際相關管理、生產、產品等認證至少1項以上。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企業不得申報:近三年發生過重大安全、質量、環境污染事故的;有偷漏稅或其他違法違規、嚴重失信行為的。發現申請過程中提供虛假信息的2年內取消隱形冠軍申報資格。
已認定為工信部制造業單項冠軍示范企業或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的,不再推薦。
二、組織實施
請各地經信部門組織符合條件的企業參加申報。采取網上申報與紙質報送相結合。
申報企業于10月31日前登錄浙江省企業之家網[https://zj87.jxt.zj.gov.cn/,申報系統技術咨詢:謝露15927340319(浙政釘);李瑤瑤0571-86823889]在線填報《浙江省隱形冠軍企業申報表》(見附件1),并上傳相關佐證材料,申報資料清單(詳見附件2)。
市經信局組織專家對申報企業進行評審,根據條件擇優推薦報浙江省經信廳認定。
三、報送要求
請各地經信部門于11月1日前在線上完成對企業申報材料的初審,11月2日前上報推薦企業名單(見附件4),同時將企業紙質申報材料一式1份(見附件2,建議整體裝訂、全冊標注頁碼并提供目錄)和全套申報文件 (含佐證資料)對應掃描件(PDF版)報送我局。
聯系人:杜云峰、朱孟海,聯系電話:89292016。
附件:1.浙江省隱形冠軍企業申報表
2.浙江省隱形冠軍企業申報資料清單
3.浙江省隱形冠軍企業評價標準
4.浙江省隱形冠軍企業推薦匯總表
寧波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2023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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