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綠色工廠從山東省已公布的省級綠色工廠中擇優選擇,各市申報數量按照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數量等因素確定。綠色工業園區每個市推薦不超過1個,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各市要積極組織制造業重點產業鏈鏈主企業申報。
山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推薦2022年度國家綠色制造名單的通知
魯工信綠發函〔2022〕12號
各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現將《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開展2022年度綠色制造名單推薦工作的通知》(工信廳節函〔2022〕235號)(以下簡稱《通知》)轉發給你們。請按《通知》中關于綠色工廠、綠色設計產品、綠色工業園區、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的推薦要求,遴選確定本市綠色制造推薦名單。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推薦要求
綠色工廠從我省已公布的省級綠色工廠中擇優選擇,各市申報數量按照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數量等因素確定。綠色工業園區每個市推薦不超過1個,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各市要積極組織制造業重點產業鏈鏈主企業申報。
請于2022年10月22日前將推薦材料(推薦文件、申報材料等)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紙質材料一式兩份,同時報電子版(PDF版)。我廳研究確定推薦名單后,各市通知相關企業于2022年10月31日前將申報材料(《通知》附件1-5)電子版通過工業節能與綠色發展管理平臺(https://green.miit.gov.cn)報送工業和信息化部(節能與綜合利用司)。
二、綠色制造名單動態管理要求
按照工信部綠色制造名單動態管理要求,各市要加強對綠色制造名單企業或園區的跟蹤指導和動態管理,組織綠色制造名單企業或園區每年填報綠色制造動態管理表(《通知》附件6-9),并對動態管理表中明確的各項關鍵指標進行審核。對于綠色制造水平關鍵指標不符合綠色制造評價要求的,要組織進行現場評估,提出動態調整意見報我廳。對于發生安全(含網絡安全、數據安全)、質量、環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稅等(以“信用中國”和“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為準),要及時上報我廳,我們將建議工信部將其從名單中予以剔除。
請于2022年11月30日前將前六批綠色制造名單動態管理表電子版通過工業節能與綠色發展管理平臺(https://green.miit.gov.cn)報送工業和信息化部(節能與綜合利用司)。
三、其他要求
各市要加強對第三方評價機構的核查。開展綠色制造體系評價工作的第三方機構必須滿足《通知》中要求的相關條件,對不滿足條件或者存在不良行為的評價機構,不得采信其出具的評價報告。參與綠色制造評價工作的第三方機構,請于2022年10月31日前將“評價機構年度工作情況報告”(《通知》附件10)電子版通過工業節能與綠色發展管理平臺(https://green.miit.gov.cn)報送工業和信息化部(節能與綜合利用司)。
各市要嚴格把控綠色制造名單推薦質量,本著“優中選優、寧缺毋濫”的原則,按照《通知》要求擇優推薦。我們將把各市綠色制造名單推薦通過率作為《山東省綠色發展綜合評價實施方案(試行)》的評價內容進行綜合評價。
附件:2022年綠色制造名單推薦地市匯總表
山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2022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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